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唐民初字第359号原告张等楼。被告张竞赛。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等楼诉被告张小赛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等楼撤回起诉。诉讼费77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王新娜
审 判 员 董永杰
人民陪审员 冯忠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遍开 更多数据:
张等楼与张小赛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唐民初字第359号原告张等楼。被告张竞赛。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等楼诉被告张小赛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等楼撤回起诉。诉讼费77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王新娜
审 判 员 董永杰
人民陪审员 冯忠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王遍开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