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平执字第169号申请执行人赵某,女,汉族,住河南省平舆县。被执行人卢某某,男,汉���,住河南省平舆县。关于赵某申请执行卢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我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赵某已于2015年6月18日向本院撤销对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平执字第16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冯国勇
审 判 员 赵 丽
代理
审判员 彭 聪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闫 炯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