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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滨中民一终字第160号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与柴西林、崔友祥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6-19
公开日期
2015-06-25
所属地区
山东省滨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柴西林,崔友祥,樊宝国,樊相津,范富忠,高宝利,高立军,高宗健,耿福刚,郝利民,胡景刚,姬国星,雷杰,李爱民,李存河,李景兵,梁惠芹,刘连杰,刘善惠,刘以元,芦红义,马光尧,牛玉祥,潘士滨,沈云勇,宋全刚,宋玉峰,隋修伟,孙所庆,孙文胜,王景明,王开胜,王磊,王兴娥,吴成军,严东云,尹敬东,尹延庆,张建江,张立顺,张伟涛,张玉伟,赵风利,赵建伟,赵坤伟,庄兴魁,惠民渤海活塞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二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