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临罗执字第8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甄宝玲与被执行人郑虹债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郑虹拒不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郑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
郑虹债权纠纷执行决定书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临罗执字第8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甄宝玲与被执行人郑虹债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郑虹拒不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郑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