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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镜执字第00991-3号

梁施虎与芜湖鸠兹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3

法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6-11
公开日期
2015-06-15
所属地区
芜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梁施虎,芜湖鸠兹建设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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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镜执字第00991-3号

申请执行人:梁施虎,男,1950年9月9日出生。

被执行人:芜湖鸠兹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山北路。本院于2015年6月8日作出(2015)镜执字第00991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芜湖鸠兹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帐户上的存款。现因案件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芜湖鸠兹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帐户上存款的冻���。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徐华维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  强 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