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芝执字第923号

臧海鹏与烟台德生蚨置业公��、烟台昆嵛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6-11
公开日期
2015-06-15
所属地区
烟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3)芝执字第92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臧海鹏与被执行人烟台德生蚨置业公司、烟台昆嵛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烟台德生蚨置业公司、烟台昆嵛投资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烟台德生蚨置业公司、烟台昆嵛投资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