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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浦刑初字第00111号

何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6-11
公开日期
2015-06-16
所属地区
淮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交通肇事
当事人
何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浦刑初字第00111号公诉机关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何某,无业。2015年2月12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转取保候审。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浦检诉刑诉(2015)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6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庆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2月12日13时许,被告人何某驾驶苏H×××××号面包车沿江苏省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328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150KM+300M处,因疲劳驾驶致其所驾车辆侵入对向车道,撞击由西向东行驶李相军所驾电动自行车,造成李相军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被告人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何某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案发后被告人何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何某在庭审中亦不表异议,且有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并经质证的证人张某的证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二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淮安市淮工车辆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检测鉴定中心检验报告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事故现场照片、车辆照片,接处警登记表,赔偿协议书、发破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在道路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何某主动报警,并留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何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何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代理

审判员  姚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周瑾附:相关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