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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焦立刑决字第49号

王军、马家玉盗窃一案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6-11
公开日期
2015-06-25
所属地区
河南省焦作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5)焦立刑决字第49号山阳区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王军、马家玉涉嫌盗窃一案,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来函商请指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犯罪嫌疑人王军、马家玉涉嫌盗窃一案,指定山阳区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