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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法执字第30号

任全中与张晓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6-10
公开日期
2015-06-18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任全中,张晓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上法执字第30号申请执行人任全中,男,1963年7月28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张晓东,男,1964年6月26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任全中申请执行张晓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晓东名下财产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鉴于上述情况,申请执行人任全中对此案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5)上法执字第30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驰峰

审判员  江发兵

审判员  周锐锋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张小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