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双执字第165号申请执行人何安贤,男,汉族。被执行人罗国柱,男,汉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何安贤与被执行人罗国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现通知如下:双牌县人民法院2014年9月22日作出的(2014)双民初字第40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审判长 刘清学
审判员 袁群辉
审判员 周央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 刘 辉 百度搜索“”
何安贤与罗国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双执字第165号申请执行人何安贤,男,汉族。被执行人罗国柱,男,汉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何安贤与被执行人罗国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现通知如下:双牌县人民法院2014年9月22日作出的(2014)双民初字第40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审判长 刘清学
审判员 袁群辉
审判员 周央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 刘 辉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