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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徽刑初字第00009号

黄平、崔克强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胡某甲运输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4-20
公开日期
2015-05-07
所属地区
黄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平,崔克强,胡某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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