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631号李兰君、张瑞祥:原告李兰君与被告张瑞祥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南民初字第662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双方已和解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0631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陈振平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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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通知书18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631号李兰君、张瑞祥:原告李兰君与被告张瑞祥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南民初字第662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双方已和解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0631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陈振平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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