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上法执字第126号申请执行人孙桂珍,男,汉族,1964年1月10日生。被执行人朱红涛,男,汉族,1977年10月7日生。本院在执行孙桂珍申请执行朱红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5)上法执字第126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驰峰
审判员 江发兵
审判员 周锐峰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 牛广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