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临执字第00248号申请执行人艾学敏,男,1950年10月2生,汉族,退休教师,��安徽省临泉县。被执行人张俊明,男,1964年11月11日生,汉族,市民,住安徽省临泉县。被执行人丁福侠,女,1963年3月8日出生,汉族,市民。艾学敏与张俊明、丁福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临民一初字第0382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张俊明、丁福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艾学敏本金及利息合计61292.97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支付艾学敏1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4)临民一初字第0382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孙文政
审判员 张世东
审判员 张明辉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韦可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