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即调执字第57号申请执行人隋某。被执行人苗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隋某与被执行人苗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本案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规定,
裁定如下:即墨市人民法院(2015)即调执字第57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周学成
审判员 张 涛
审判员 李尚爱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张宗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隋某与苗某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即调执字第57号申请执行人隋某。被执行人苗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隋某与被执行人苗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本案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规定,
裁定如下:即墨市人民法院(2015)即调执字第57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周学成
审判员 张 涛
审判员 李尚爱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张宗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