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铜官执字第00579号
申请人:铜陵市东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
申请人:铜陵市世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铜陵市东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铜陵世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前保全一案,本院做出的(2015)铜官诉保字第00036号民事裁定书已生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铜陵市世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财产900000元。本决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郑宏伟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马 静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