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德民初字第1033号原告黄上龙,男,1974年4月29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被告黄长全,男,1974年4月17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现住德化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上龙与被告黄长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上龙于2015年3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诉讼期间,原告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可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黄上龙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黄上龙负担。
审判员 岳广明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陈荣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