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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德民初字第1033号

黄上龙与黄长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3-18
公开日期
2015-03-30
所属地区
德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黄上龙,黄长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德民初字第1033号原告黄上龙,男,1974年4月29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被告黄长全,男,1974年4月17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现住德化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黄上龙与被告黄长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上龙于2015年3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诉讼期间,原告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可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黄上龙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黄上龙负担。

审判员  岳广明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陈荣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