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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腊执字第157号

王国兰与赖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3-18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云南省勐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王国兰;赖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5)腊执字第157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国兰与被执行人赖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权利人王国兰依据(2015)腊民一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于2015年3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保全赖克所拥有的车架号KMFZXZ7BAFU13XXXX现代牌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本院于2015年3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王国兰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终结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2015)腊执字第157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赵璨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罗永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