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丰执字第143号申请执行人黄德育,男,汉族,住重庆市忠县,现住福建省晋江市。被执行人庄剑强,男,汉族,住泉州市丰泽区。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无被执行人庄剑强的银行存款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又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申请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故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5)丰执字第143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曾毓群执行员 张英杰执行员 陈续阳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何 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