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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科法执字第508号

阿其拉吐与通辽朵兰纺织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3-18
公开日期
2015-03-25
所属地区
通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阿其拉吐,通辽朵兰纺织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科法执字第508号申请执行人阿其拉吐,男,49,蒙古族,无职业,现住通辽市科尔沁区.委托代理人李琦,内蒙古通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通辽朵兰纺织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通辽市奈曼旗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赵玉林,经理。申请执行人阿其拉吐与被执行人通辽朵兰纺织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11月26日对被执行人通辽朵兰纺织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营业部银行存款820000.00元予以冻结,因执行工作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通辽朵兰纺织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营业部银行存款820000.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魏清祥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孟庆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