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隆执字第42-1号申请执行人路长增,男性,1955年8月2日出生,汉族,地址隆尧县。被执行人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冀隆天洋冷冻厂,其他,地址邢台市隆尧县尹村镇京广路**。路长增申请合同纠纷一案,隆尧县公证处作出的(2014)隆证执字第1号公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路长增于2015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同意延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隆尧县公证处的(2014)隆证执字第1号公证书中止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志贤
审判员 曹培英
审判员 刘更水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占民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