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藁民初字第00942号原告杨某,农民。被告耿某,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耿某抚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杨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依法准予原告杨某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40元,由原告杨某负担。
审判员 张 卿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 王德生 来源:
杨某与耿某抚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藁民初字第00942号原告杨某,农民。被告耿某,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耿某抚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杨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依法准予原告杨某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40元,由原告杨某负担。
审判员 张 卿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 王德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