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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 2015年
- 3月
-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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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5-03-10
- 公开日期
- 2018-02-28
- 所属地区
- 胶州市
- 案件类型
-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 一审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 杨培荣,任凯,张元意,臧少燕,青岛隆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宝丽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