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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余刑一初字第11号

林强文等人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2-11
公开日期
2015-03-09
所属地区
江西省新余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强文,卢晓辉,黄玉刚,林波波,林金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