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界执字第00181号申请执行人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运通,董事长。被执行人徐丽芳,女,1985年7月10日出生,汉族,安徽省界首市人。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2014)界民一初字第008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徐丽芳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徐丽芳在金融机构的存款68488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
审判员 刘 虎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书 记 员 牛霏霏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