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执字第01049号
裁判日期: 2014-09-04
公开日期: 2014-12-17
案件名称
李传玲与何动涛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1049号何动涛:本院已立案受理李传玲申请执行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你于二○一四年九月十日前,按照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