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鼓执字第328号
裁判日期: 2014-09-04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张铮与河南金烽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鼓执字第328号河南金烽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执行张铮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4年9月7日前,按照(2014)鼓民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