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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鼓执字第328号

裁判日期: 2014-09-04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张铮与河南金烽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鼓执字第328号河南金烽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执行张铮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4年9月7日前,按照(2014)鼓民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