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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永执行字第500-1号

裁判日期: 2014-09-30

公开日期: 2014-10-14

案件名称

永定县致晨互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永定县宏达电器有限公司、陈志德、廖振华担保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岩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永执行字第500-1号本院于2014年8月19日对申请执行人永定县致晨互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永定县宏达电器有限公司、陈志德、廖振华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永执行字第501号执行裁定书,执行案号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执行裁定书第1页右上角“(2014)永执行字第501号”,应为“(2014)永执行字第500号”。审判长  陈炳煌审判员  范佳春审判员  陈锦安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赖 伟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