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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嘉桐刑初字第721号

裁判日期: 2014-09-30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李某、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张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嘉桐刑初字第721号公诉机关桐乡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黑龙江省拜泉县人,原桐乡市兴安皮草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户籍地黑龙江省拜泉县,现住。因本案于2012年9月21日被桐乡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3年9月6日被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4年9月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被告人张某,男1972年3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02311972********,汉族,黑龙江省拜泉县人,小学文化,桐乡市龙江皮草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地黑龙江省拜泉县兴华乡丰收村4组,现住桐乡市崇福镇皮毛市场二区150号。因本案于2012年9月28日被桐乡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3年9月6日被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4年9月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桐检公诉刑诉(2014)14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张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于2014年8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范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张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9月,被告人李某以支付票面金额1.2%的开票费用,让王庆(另案处理)为其经营的桐乡市兴安皮草有限公司(已注销)虚开2份哈尔滨道里区国家税务局代开农副产品收购通用机打发票,金额合计952000元,税款123760元。2012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诸某(已判刑)从桐乡市兴安皮草有限公司虚开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开化衣衫服饰有限公司,价税合计800940元,税款116375.9元。开化衣衫服饰有限公司受票后向当地国税局申报并抵扣。后被告人李某以其所虚开的上述2份机打发票(可用于抵扣税款123760元)于2012年1月份向桐乡市国税局申报并用于抵扣其所虚开的上述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应缴纳的税款116375.9元。2011年8月,被告人张某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诸某从桐乡市龙江皮草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海宁盛世裘皮制品有限公司,价税合计800000余元,税款110000余元。海宁盛世裘皮制品有限公司受票后向海宁市国税局申报并抵扣。2012年8月,被告人张某以支付票面金额1.2%的开票费用,让王庆为其经营的桐乡市龙江皮草贸易有限公司虚开2份哈尔滨道里区国家税务局代开农副产品收购通用机打发票,金额合计860000元,税款111800元。桐乡市龙江皮草贸易有限公司受票后向桐乡市国税局申报并抵扣。另查明,案发后,桐乡市兴安皮草有限公司、桐乡市龙江皮草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分别补缴税款2000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属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以上事实,两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诸某证言、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认证清单、记帐凭证、应收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辨认笔录及照片、税收缴款书、刑事判决书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中被告人李某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123760元;被告人张某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21000余元,均属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归案后,被告人李某、张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涉案的桐乡市兴安皮草有限公司、桐乡市龙江皮草贸易有限公司均已补缴税款,量刑时予以考虑。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八万七千元(已缴纳)。二、被告人张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六千元(已缴纳)。上述缓刑考验期限,均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韩卫红人民陪审员  莫丽芬人民陪审员  姚志霞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书 记 员  蒋峰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