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汤刑初字第61号
裁判日期: 2014-09-29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李文聪等九人盗窃罪、肖某某等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汤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汤阴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申利宾,苗海波,李文聪,袁泽洲,耿顺风,刘某某,孟某某,胡某某,肖某某,朱某某,康某甲,康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