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武汉中民终字第00696号
裁判日期: 2014-09-25
公开日期: 2014-10-16
案件名称
余某、申某离婚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余某,申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鄂武汉中民终字第0069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余某,男,1978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杨庆功,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申某,女,1977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申长江,系申某之父,1952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公民身份号码4223231952********。上诉人余某、申某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3)鄂武东开民一初字第005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3)鄂武东开民一初字第00556号民事判决;二、发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审判长 李斌成审判员 叶玉宝审判员 张 红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于 宁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