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锡滨民初字第0345号
裁判日期: 2014-09-25
公开日期: 2015-05-07
案件名称
杨建伟与周军、钱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建伟,周军,钱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锡滨民初字第0345号原告杨建伟。委托代理人倪倩,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周军。被告钱钰。原告杨建伟与被告周军、钱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2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建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军、钱钰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建伟诉称:周军在2011年11月与其达成口头借款人民币100万元的协议,杨建伟即通过银行转账给周军100万元。后周军还款50万元,余款50万元至今未归还。该债务发生在周军与钱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周军、钱钰立即归还余款50万元。被告周军未作答辩。被告钱钰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3日以杨建伟为借方,以周军为贷方,由杨建伟将其名下银行账户内(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的100万元转入周军名下银行账户(招商银行无锡滨湖支行)内。另查明:借款时,周军与钱钰系夫妻关系。本案在审理期间,经本院释明,杨建伟明确表示:除本次纠纷外,其与周军、钱钰无其他生意往来和其他经济纠葛。上述事实,有银行结算业务回单证明单、结婚登记表及杨建伟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杨建伟持借方为杨建伟、贷方为周军的100万元银行结算业务回单证明单为据,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向周军主张债权,已完成基本举证责任。周军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抗辩,自行放弃诉讼权利,依法应当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杨建伟自认周军已还款50万元,对周军并无不利,故本院对周军结欠杨建伟借款50万元尚未清偿的事实予以确认。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本案债务发生在周军与钱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钱钰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抗辩,视为其自行放弃诉讼权利,依法应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债务应当清偿,杨建伟要求周军、钱钰偿还借款50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周军、钱钰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付原告杨建伟借款5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9600元,由被告周军、钱钰承担(该款原告杨建伟已垫付,由被告周军、钱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杨建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孙重光人民陪审员 肖锦秀人民陪审员 陶峰琴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徐 鹏本案援引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