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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宝刑初字第00126号

裁判日期: 2014-09-25

公开日期: 2014-10-28

案件名称

王宝生等人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宝生,麻小东,刘洋洋,王小军,苏小军,赫雪飞,徐刚刚,高光军,霍雪鹏,白建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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