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芷执字第49号
裁判日期: 2014-09-24
公开日期: 2014-10-21
案件名称
程利权与龙克发、李雪珲、周海英、郑锦义股权转让纠纷申请执行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芷江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芷执字第49号本院于2014年3月26日立案受理的程利权申请执行龙克发、李雪珲、周海英、郑锦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4月11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由被执行人郑锦义在2014年4月11日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湖南西博图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70%股权变更登记至程利权名下,申请执行人程利权自愿承担一半申请执行费18700元,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