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榕行辖字第27号
裁判日期: 2014-09-02
公开日期: 2014-11-06
案件名称
郑玉英、伍梅英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一审通知书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4)榕行辖字第27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郑玉英、伍梅英诉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郑玉英、伍梅英称于2014年3月10日曾向你院起诉,你院在法定期限内未予以立案受理亦未作出不予受理裁定。郑玉英、伍梅英于2014年8月2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请你院对郑玉英、伍梅英的起诉依法作出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