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刑一终字第33号
裁判日期: 2014-09-02
公开日期: 2014-09-20
案件名称
陈占平等人故意伤害、窝藏、帮助毁灭证据、非法拘禁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海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陈占平,刘培峰,徐根良,黑静春,李增强,李春辉,董财,杨永祥,杨万云,刘银发,蔡甫生,宋飞,孙靖,陈占顺,徐勇,孙德成,孙源涛,张原豹,朱双庆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