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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刑一终字第33号

裁判日期: 2014-09-02

公开日期: 2014-09-20

案件名称

陈占平等人故意伤害、窝藏、帮助毁灭证据、非法拘禁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海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陈占平,刘培峰,徐根良,黑静春,李增强,李春辉,董财,杨永祥,杨万云,刘银发,蔡甫生,宋飞,孙靖,陈占顺,徐勇,孙德成,孙源涛,张原豹,朱双庆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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