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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尤刑初字第216号

裁判日期: 2014-09-02

公开日期: 2014-10-14

案件名称

郭某甲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尤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尤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某甲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全文

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尤刑初字第216号公诉机关尤溪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郭某甲,男,出生于福建省三明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福建省三明市(户籍所在地:福建省三明市)。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2年8月27日被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因本案于2012年12月21日被尤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1月25日被尤溪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1月24日被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8月1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家。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尤检公刑诉(2014)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某甲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8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卢光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某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郭某甲担任“名勝”“六合彩”赌博网站(网址http://xu.w1133.com/ags)的代理,并通过该网站进行“六合彩”赌博收注。2012年8月份,被告人郭某甲发展王某甲(账号acha8801)为会员,并接受其投注。根据尤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队对“名勝”网站(网址http://xu.w1133.com/ags)进行远程勘验:2012年9月1日至11月27日,被告人郭某甲接受王某甲的投注,收注金额达1006372元人民币。2012年12月21日,被告人郭某甲被尤溪县公安局民警抓获。上述事实,被告人郭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2012)尤刑初字第218号刑事判决书、尤溪县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农村信用社存款明细账、储蓄存款凭证、手机通话记录单;证人王某甲、陈某甲、林某甲的证言;尤溪县公安局远程勘验工作记录、搜查笔录、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甲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吸收会员投注,收注数额计人民币1006372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郭某甲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开设赌场罪,应当撤销前罪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缓刑部分,并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郭某甲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2012)尤刑初字第218号刑事判决书主文第四项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郭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缓刑部分;二、被告人郭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与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2012)尤刑初字第218号刑事判决书主文第四项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郭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9月2日起至2018年1月24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生效后第二日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陈其乐审 判 员  谢明珠代理审判员  王晓迟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书 记 员  吴启燊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