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田法执字第347号
裁判日期: 2014-09-02
公开日期: 2014-12-31
案件名称
申请人黄秀敬与蒙日安生命健���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田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田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秀敬,蒙日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田法执字第347号申请执行人黄秀敬被执行人蒙日安申请执行人黄秀敬与被执行人蒙日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8月8日作出(2010)田民一初字第161号民事判决书,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黄敬秀于2014年8月4日已经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额为171333.32元,本院于2014年8月8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蒙日安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长期在外务工,其两个女儿已经成家立业另住,其妻已经病故,其本人居无定所,无财产可供执行,查询银行账户��无存款余额,现在申请执行人提供不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线索,被执行人故短期内暂不具备一次性执行结案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田法执字第352号案本次执行程序,待终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本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蒙 平审判员 黄学军审判员 黄超寿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黄 訸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