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刑申字第7号
裁判日期: 2014-09-19
公开日期: 2014-10-22
案件名称
2014年南刑申字第7号被告人林开炎盗窃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贵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4)南刑申字第7号林开炎:你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你盗窃一案,对本院(2013)南刑初字第1202号刑事判决不服,以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涉案赃物鉴定价值过高为理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