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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刑申字第7号

裁判日期: 2014-09-19

公开日期: 2014-10-22

案件名称

2014年南刑申字第7号被告人林开炎盗窃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贵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4)南刑申字第7号林开炎:你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你盗窃一案,对本院(2013)南刑初字第1202号刑事判决不服,以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涉案赃物鉴定价值过高为理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