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甬象商初字第711号
裁判日期: 2014-09-18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陆荷花与周秀梅、王根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陆荷花,周秀梅,王根祥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甬象商初字第711号原告:陆荷花,退休职工。被告:周秀梅。被告:王根祥。原告陆荷花与被告周秀梅、王根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周秀梅、王根祥下落不明,本院于2014年6月2日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向被告周秀梅、王根祥公告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等诉讼材料。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9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陆荷花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秀梅、王根祥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陆荷花起诉称:原告与被告周秀梅是同事,两被告是夫妻。周秀梅以老公即被告王根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陆续向原告借款4、5万元。每次借款均出具了借条。后两被告陆续归还了部分借款,2000年6月8日最后一次归还了5200元,经结算,两被告还欠原告14800元,并出具了欠条一份。因周秀梅不识字,周秀梅的签名由王根祥代签。之后,原告多次催讨未果,现已无法与两被告取得联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4800元,并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起诉之日起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为印证上述诉称事实,原告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供欠条一份,以证明两被告尚欠原告借款14800元的事实。被告周秀梅、王根祥未作答辩,也未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抗辩证据。本院鉴于被告周秀梅、王根祥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由此推定其已自愿放弃对上述诉请证据的质证权。基于原告所举证据具有定案证据的基本要求,虽原告自认欠条中周秀梅的签名由王根祥代签,但该欠条出具于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金额较小,原告有理由认为属家事代理的范围。原告亦当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证据及庭审陈述若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本院确认该证据具有证明力,并采信为本案的定案证据。经审理,本院查明本案事实如下:被告周秀梅、王根祥于2000年6月8日出具欠条一份,载明尚欠陆荷花14800元整。该欠条中周秀梅的签名由王根祥书写。另查明,两被告于1981年3月15日登记结婚,2000年8月9日登记离婚。本院认为,被告周秀梅、王根祥尚欠原告陆荷花14800元的事实,由原告提供的欠条以及原告的庭审陈述所证实,两被告亦未予抗辩,本院予以采信。故对原告要求两被告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的主张,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周秀梅、王根祥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可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周秀梅、王根祥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归还原告陆荷花借款148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4年4月11日起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本案案件受理费170元,由被告周秀梅、王根祥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七日内,凭判决书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37×××92,开户银行: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如邮政汇款,收款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涉款项交付义务的,义务人可交付至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57×××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如义务人拒不履行,权利人可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审 判 长 应微微人民陪审员 何志奇人民陪审员 费继军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代书 记员 童婉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