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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清民初字第1085号

裁判日期: 2014-09-17

公开日期: 2014-10-24

案件名称

韩善普与孟玉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Microsoft Word 文档

法院

清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清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韩善普,孟玉竹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清民初字第1085号原告:韩善普,男,1968年8月9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任兆增,清丰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孟玉竹,女,1977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王守印,河南导航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韩善普与被告孟玉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5月2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2014年5月30日���出受理决定,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6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韩善普、委托代理人任兆增,被告孟玉竹、托代理人王守印到庭参加诉讼。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的性质应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韩善普诉称:原告在清丰县文化路开设创新装饰门市,2013年11月份,原、被告口头协商,由原告为被告的楼房进行室内装修,同时作了工程预算表,约定工程完工后付款,如拖欠一日付滞纳金15%。原告按时装修完工,经结算装修费为58786元,被告付款47000元后,下欠11768元未付,经催要被告以无钱为由拖欠至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孟玉竹支付装修费11768元、滞纳金21945元合计3371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孟玉竹辩称:被告孟玉竹在清丰县黄河路新建二层楼房后,委托清丰县城关镇创新装饰部对房屋进行装修,原告韩善普不具备主体资格。原告起诉与事实不符,装修是由清丰县城关镇创新装饰公司装修,并不是原被告共同装修。工程没有约定滞纳金,而是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款的20%进行支付违约金。双方认可的装修款是58000元,并不是原告主张的58768元,已付装饰公司47000元,因装饰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工程至今没有完工,下欠11000元不应支付,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装修款11768元及应承担的滞纳金21945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原告韩善普在清丰县文化路开设创新装饰门市,是个体工商户,门市名称是清丰县城关镇创新装饰部,原告韩善普是该装饰部业主。2014年4月13日,清丰县城关镇创新装饰部与被告孟玉竹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清丰县城关镇创新装饰部为被告孟玉竹的房屋进行装修。该合同第一条第三项约定了工程内容及做法,但庭审中原、���告均未提供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及室内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庭审中原告只提供了创新装饰预算表,被告也没有在原告提供的创新装饰预算表上签字认可。因双方在装修过程中发生争议,2014年5月26日,创新装饰部工作人员韩立伟、杨慧英与被告孟玉竹签订第二份合同书,该合同书第一条约定:被告孟玉竹在原告保证装修质量的前提下付给原告工程款伍万捌仟元整(58000.00元),已付肆万柒仟元(47000.00元)剩余部分等交工验收合格后付清(11000元)。第四条约定:工程价款包括工人工资(不含铺砖工价),物料费用,门窗款(定金3000元),地板砖等全部物料,共计伍万捌仟元整。另查明:韩立伟以清丰县城关镇创新装饰公司的名义为被告孟玉竹出具收据,证明原告收到被告装修款47000元。本院认为:原告韩善普是个体工商户,是清丰县城关镇创新装饰部的业主,以创新装饰部的名义与被告孟玉竹签订合同书,对被告孟玉竹的房屋进行了装修,发生争议后主张权利,具备主体资格,被告辩称原告韩善普不具备主体资格,理由不当,本院不予支持。韩立伟系韩善普之子,与杨慧英均是清丰县城关镇创新装饰公司工作人员,与被告孟玉竹就房屋装修签订合同书,属于表见代理行为,其后果应有原告韩善普承担。韩立伟、杨慧英与被告孟玉竹签订合同书中明文约定,房屋装修剩余部分装修款11000元等交工验收合格后付清,现原告韩善普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将被告孟玉竹的房屋全部装修完毕,至现在仍未完成全部工作成果,故原告韩善普要求被告孟玉竹支付装修款11768元、滞纳金21945元合计33713元,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韩善普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43元,由原告韩善普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郭国田审判员  XX甫陪审员  樊红霞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裴利敏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