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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伊法执字第98号

裁判日期: 2014-09-10

公开日期: 2014-09-29

案件名称

佟岩与孙跃久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伊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佟岩,孙跃久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伊法执字第98号申请执行人佟岩。被执行人孙跃久。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2)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2013)伊民初字第578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刘长河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李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