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江民初字笫2748号
裁判日期: 2014-09-01
公开日期: 2014-11-18
案件名称
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杨成洪、林会清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法院
中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成洪,林会清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中江民初字笫2748号原告: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邱述源。委托代理人:胡琪。委托代理人:林俊。被告:杨成洪。被告:林会清。本院在审理原告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杨成洪、林会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4年9月1日以“与被告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对被告杨成洪、林会清的起诉。本案受理费550.00元,减半收取275.00元,由原告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已交纳)。审 判 长 陈凤勇代理审判员 谢红梅人民陪审员 林 强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书 记 员 林 山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