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荆州中行申字第00005号
裁判日期: 2014-09-01
公开日期: 2014-10-29
案件名称
康昌前、张本凤、康佩佩、康剑与荆州市荆州区郢城镇人民政府强制拆迁房屋违法纠纷一案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法院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荆州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再 审 申 请 通 知 书(2014)鄂荆州中行申字第00005号康昌前、张本凤、康佩佩、康剑:你们因与荆州市荆州区郢城镇人民政府强制拆迁房屋违法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3)鄂荆州中行立终字第1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你们申请再审认为:原审行政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本案所涉房屋是被荆州市荆州区郢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拆除的,其行为既有可诉性,本案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院认为,你们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依法应予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