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肥东执字第00798-1号
裁判日期: 2014-09-01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姚翎燕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肥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肥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肥东执字第00798-1号申请执行人姚翎燕,女,1981年3月8日生,汉族,住合肥市瑶海区。被执行人刘广林,男,1964年7月25日生,汉族,住肥东县。申请执行人姚翎燕与被执行人刘广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肥东民一初字第014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刘广林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刘广林银行存款人民币67000元;或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刘广林相应价值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代理审判员 李冬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书 记 员 王卫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