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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西执字第874号

裁判日期: 2014-07-08

公开日期: 2014-12-03

案件名称

李强、李丹与大连畅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强,李丹,大连畅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西执字第874号申请执行人李强。申请执行人李丹。被执行人大连畅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本院(2010)西民初字第236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大连市西岗区中央华府2号楼1-7-2号房屋,现因查封期限临近,申请执行人申请继续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畅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西岗区中央华府2号楼1-7-2号房屋。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徐 立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书记员 张栩烽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