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昌中刑初字第26号
裁判日期: 2014-07-28
公开日期: 2014-12-29
案件名称
杨弟明、汪小平、张宗恒等故意杀人、诈骗罪一案的一审判决书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甯功翠,杨弟明,汪小平,张宗恒,刘坤保,陈林,杨春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