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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昌中刑初字第26号

裁判日期: 2014-07-28

公开日期: 2014-12-29

案件名称

杨弟明、汪小平、张宗恒等故意杀人、诈骗罪一案的一审判决书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甯功翠,杨弟明,汪小平,张宗恒,刘坤保,陈林,杨春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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