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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云梦执字第00170-4号

裁判日期: 2014-07-28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黄志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云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志辉,黄章胜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云梦执字第00170-4号申请执行人黄志辉。被执行人黄章胜。本院在执行黄志辉与黄章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黄志辉书面要求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鄂云梦民初字第0043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鹤龄审判员  杨 巍审判员  钟守武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聂 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