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云梦执字第00170-4号
裁判日期: 2014-07-28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黄志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云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志辉,黄章胜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云梦执字第00170-4号申请执行人黄志辉。被执行人黄章胜。本院在执行黄志辉与黄章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黄志辉书面要求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鄂云梦民初字第0043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鹤龄审判员 杨 巍审判员 钟守武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聂 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