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叙永民初字第2299号
裁判日期: 2014-07-25
公开日期: 2014-09-18
案件名称
尹国会诉孙文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叙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尹国会,孙文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民 � � � 裁 定 书(2014)叙永民初字第2299号原告尹国会。被告孙文虎。本院在审理原告尹国会诉被告孙文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尹国会于2014年7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的理由合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尹国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尹国会承担。代理审判员 杨超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陈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