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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执字第00830号

裁判日期: 2014-07-22

公开日期: 2014-12-26

案件名称

丁爱平与洪飞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0830号洪飞:本院已立案受理丁爱平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你于二○一四年八月五日前,按照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3)南民二初字第00971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